📣快訊!財政部發布「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」修正案
📝配合OECD發布的BEPS成果報告,以及2017年底修正發布稅約範本及註釋,財政部今天發布「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」修正案,落實我國對防止租稅協定濫用的標準承諾。
修正重點:
1️⃣增訂濫用協定案件之處理原則,即納入「主要目的測試(PPT)」規定
2️⃣增修「唯一居住者身分」判定之適用原則
3️⃣增修「固定常設機構」之認定原則
4️⃣增訂「國際運輸業務取得利潤」之定義
5️⃣增訂「權利金」適用原則
6️⃣所得課稅權歸屬適用原則
💡資誠觀察:本次修正給予徵納雙方於所得稅協定作業實務,可資共同遵循之適法判斷依據,有助外商企業透過所得稅協定,確立在台灣營運之稅務合規與風險評估。👉https://pwc.to/3s7wQl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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